设计资质等级标准规定
2024-07-20 03:53:02 围观 : 2917 次
问题
设计资质等级标准规定
4、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
3、 6、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承担任务范围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划分工程等级的类型及特征详见附表,工业建筑及构筑物的等级分类和特征在各级别资质承担任务范围中表述。
1、 一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一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一一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4) 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2、 (2)建筑单位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建筑施工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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