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代专认为,实际施工面积与预算不符,按装修实际情况,装修费用应为6.8万余元。 常乃靖则认为代专擅自增加电视墙、柜等装修项目,且装修质量存在问题,拒绝支付余下的装修款。 协商未果,代专将常乃靖诉至鹿寨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常乃靖支付尚欠装修款2.8万余元。